我國已成為全球電梯第一產銷大國。隨著我國電梯產銷量的快速增長,安裝力量不足、安裝質量打折扣等問題逐步暴露出來。而另一方面,今年起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對電梯安裝作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進一步強調了制造廠家的主體責任。
制造廠家應如何解決安裝人手不足問題?政府采購對電梯安裝有哪些新的要求?監管部門應如何把好安裝質量驗收關?
三分產品,七分安裝維保"的說法凸顯了安裝對電梯安全的重要性。然而,從我國電梯市場發展的現狀來看,安裝技術力量不足已嚴重阻礙行業的健康發展的責任。如何破題,引起業界的廣泛關注。
"電梯安裝力量不足,其主要原因是全行業缺乏專業的安裝技術人才。要解決這一頑疾,需要國家質監部門以及制造廠家對安裝人員進行系統的專業培訓。另外,電梯檢驗部門也要提升自身業務水平,把好安裝驗收關。"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二科科長何海昌向《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表示。
安裝是產品生產最后環節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該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電梯處處長張宏偉表示:"《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了制造企業安裝改造主體的責任,強調了制造廠家要對電梯安全負主體責任。"
據了解,早在2003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就明確了電梯制造企業實施安裝、改造、修理,但由于十多年來電梯行業的快速發展,電梯企業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制造上,后續的安裝、改造、修理大多交由第三方完成。